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一起矿山违规开采致使山体破坏严重、生态修复滞后,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有效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安全生产,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4月15日,芷江县检察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生态修复现场开展督导,经过现场查看矿山破坏情况后,该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生态环境修复协调会。
协调会上,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安全生产中容易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以及如何防范解决的措施,为涉事企业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提供可行性建议,督促涉事企业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下一步,芷江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继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邓霞
编辑:彭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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