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溆浦县落实省总河长8号令及河长制工作推进培训视频会召开,县委书记、县总河长郑湘主持会议并讲话。
县委书记、县总河长郑湘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根据湖南省第8号总河长令,经溆浦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全力打击、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我县已按照省河长令要求,制定并下发了溆浦县第8号总河长令,请各乡镇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四个到位。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乡镇及河长制成员单位要提高站位,清醒认识流域面临的洪水威胁,始终将防洪保安全作为全委的头等大事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坚持应查尽查,不留死角,我县辖区内所有河流开展全面排查,逐处完成水利部卫星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坚持应改尽改,逐个销号。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河长和责任人,确保2022年5月31日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张克任汇报河长制工作
会议强调,各乡镇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排查整治工作的总负责人,要把本次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一级抓一级,健全县河长办统筹牵头,水利、环保、交通、自然资源等各部门统揽,各乡镇、村全面兜底的防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责任体系。要加强指导监督、抽查检查,对问题隐瞒不报、整改弄虚作假,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工作组织不力的,要按照程序严肃问责。
会上,集中学习了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湖南省总河长第8号令、湖南省河长制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张克任汇报了河长制相关工作,县河长办下发了《溆浦县调整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人员名单》及河长制相关文件。县河委委员会各成员单位、25个乡镇主要领导等参加会议。(武清泉)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武清泉
编辑: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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