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有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围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助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印发了《环评与排污许可同步审批的实施方案(试行)》。
该实施方案(试行)将持续完善,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深度融合,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和排污许可“放管服”改革,着力提高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府职能向“减审批、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强监管、优服务”方向转变,对于具备条件的建设项目,将环评与排污许可统一受理,统一进行技术评估和审批,实现“同步编制、同步受理、同步审批”的便民服务目标。具体为:同步编制。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同步准备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同步受理。对于申请同步办理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同步开展环评文件及排污许可证审查工作。同步审批。审批部门按规定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同时,为规范申报及审批所有要素,确保准确,实施方案(试行)中,明确了申报材料的编制,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参照相关技术文件,从严从实确定许可排放限值及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准确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与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相关内容衔接一致。实施方式(试行)还针对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形,如建设项目发生变动办理情形、按现行程序办理情形以及环评承诺备案制类办理情形等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据了解,为将实施方案(试行)细化落实,怀化生态环境局还大力推进宣传、指导等细节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提高实施方案(试行)知晓率和满意度,并要求各分局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市局反馈;市局将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衔接改革实验效果评估,形成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夏爱村 王丹)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夏爱村 王丹
编辑:梁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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