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洪江市森林公安局积极作为,主动出击,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该局又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为“生态三湘”200天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6月2日,洪江市森林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托口电站主坝下有人非法捕鱼。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锁定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随即赶赴现场对群众进行询问,后在坝上将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查获一指三层渔网一匹,漏条一支,随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传唤至黔城森林派出所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查,6月2日11 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为满足口腹之欲食用河鱼,在沅河镇十里村半坡河里放置渔网捕鱼,捕得渔获物 16条,共0.25公斤。杨某某对其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渔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 王怡君 蒋建华
编辑:刘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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