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洪江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河长办在沅水干流托口水电站下游共同开展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并进行普法宣传,部分市民见证了此次活动。
(工作人员将一袋袋鱼苗倒入沅水)
在现场,工作人员将一袋袋鱼苗倒入沅水,共放流草鱼、鲢鱼和鳙鱼鱼苗1000尾。鱼苗舞动着身姿,游向江中。
本次放流,源于洪江市人民检察院连续受理的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沅水流域进行非法捕捞,损害了渔业资源。在这一系列破坏渔业生态资源刑事案件中,洪江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捕捞情节较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的嫌疑人,拟从轻处罚。
(工作人员共放流草鱼、鲢鱼和鳙鱼鱼苗1000尾)
刑事案件依法处理完毕,但生态环境的修复以及沅水附近村民对禁渔规定的知晓度引发了市检察院的思考。
因此,为提升普法教育效果,推动沅水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市检察院及时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市河长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会商研究水生态修复方案,要求几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增殖放流对被损害的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见证了放流活动的居民表示,“这次活动,让我意识到在河流非法捕捞不仅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同时对渔业生态资源和水生态造成严重的损害,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下一步,洪江市将继续采取“打击+修复+普法”方式,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守护洪江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资源,共护美丽河湖。(杨晶)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杨晶
编辑: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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