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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又快捷,全电发票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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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邮寄也不用邮箱,直接登录系统就能接收发票,方便又快捷,全电发票真的好,感谢你们这么快就上门辅导我们完成了操作!” 7月18日,湖南医药集团怀化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蔡宝英看到从广东省开过来的一张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时,开心地对上门开展宣传辅导的税务人员说道。

据悉,7月18日起,湖南省税务局在全省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湖南省纳税人作为受票方,可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

全电发票是指依托可信身份体系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去介质、去版式、标签化、要素化、授信制、赋码制为基本特征,覆盖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全新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较于传统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全电发票无需使用税控专业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系统自动赋予开票额度,大幅降低纳税人用票成本,提升开票便利度。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同时,纳税人可对全量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有利于会计核算全程无纸化,发票数据使用更加高效快捷。

为确保全市纳税人顺利办理全电发票接收业务,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提前部署,全力推进。一方面,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受票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开展2期专题培训,为受票试点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一方面,加大业务宣传辅导力度,在全市筛选出200余户可能涉及全电发票业务的重点纳税人,提供“点对点”“面对面”培训,为纳税人迅速了解政策,熟悉业务操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推出“进驻式随票服务”,对发票接收过程全流程跟踪,系统操作全流程辅导,确保企业成功接收到发票。

7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盘海源和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博带领业务团队走进湖南医药集团怀化有限公司,开展全电发票的业务操作辅导服务,使企业第一时间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顺利接收到了第一张全电发票。“我们全市税务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统筹,抓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操作辅导,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盘海源表示。(伍琳 张媛)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伍琳 张媛

编辑:杨超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2/07/18/11536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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