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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策”落实“田长制” 守好乡村振兴“米袋子”

近日,湖南省出台《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5+1”田长制组织体系,省委书记、省长任省级田长。湖南正以最大的决心、最实的举措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致力于将“米袋子”“菜篮子”牢牢地攥在自己手中,稳筑乡村振兴坚实农业基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细研深悟、高效推进、落地见效,严格落实“田长制”,稳住农业基本盘。

立下“愚公志”,恒而有毅,聚焦战略任务“咬定不放松”

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耕地保护的形势较为严峻。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一任接着一任拼,一届接着一届干,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以如磐的政治定力和突出的政绩能力,一村接着一村盯,一项接着一项管,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继续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配套完善的田间排灌条件、农业机械化作业条件,增强土壤肥力,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勇挑“千斤担”,明责到岗,打通耕地保护“最后一公里”

我省“5+1”田长制中的“5”即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1”即由村“两委”成员、小组长担任的网格田长。具体来看,省级田长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田长由省委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省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省领导担任;21个省田长制责任单位协同推进落实;省田长制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市、县级田长对本地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粮食生产等负总责。乡级田长负责组织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村级田长主要负责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开展劝耕促耕行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以扎实的举措提振乡村振兴发展底气,如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引导和管理,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新办法和新措施,结合农村实际来探索推动规模种植,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粮食产量,合理提升农户种粮收入。

厚培“营养土”,凝心聚力,突出农户种粮“奖罚有分明”

“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突出工作重点,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奖补力度,坚持“谁种粮,补贴谁”“谁弃荒,处罚谁”的原则,按实际种植面积发给直接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鼓励农户积极耕种抛荒耕地,形成“耕者有其田、有田必耕种、抛荒必追责”的良好氛围。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将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及时传达给农户,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耕地、保护耕地、高效用地的浓厚氛围,不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提高农户农业生产积极性,增强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当好“守护人”,深耕细作,助力田间耕地“岁丰年稔之”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耕地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为民德政工程,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勇立时代潮头,奋发蹈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田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实干实绩彰显为民初心、不负群众信任。身处基层一线的镇、村、组干部要常入田间地头,对于农村耕地保护情况做到底数清、心中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一对一结对,点对点帮扶,及时查摆问题、解决困难,雨天防涝、旱季送水,春天播种、秋天收成,始终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种粮送去实际关心,增强农村粮食产业发展信心。

实施耕地保护迫在眉睫,“田长制”落实有令必行。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粮食安全底线思维,严守耕地保护政治红线,紧盯耕地保护工作目标,用心用力落实“田长制”,更好更优建设乡村振兴,以优异的工作实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胡晶晶)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胡晶晶

编辑:杨伶霞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2/09/20/11850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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