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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精神进基层∣沅陵:创新护林中队管理机制 夯实乡镇林业基层基础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周祖军 瞿云 沅陵报道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们的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近年来,沅陵县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夯实乡镇林业站基层基础,着力保障乡镇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落实落地,积极探索在乡镇建立护林中队,充实护林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切实加强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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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队伍,确保优中选优

沅陵县成立了护林大队,21个乡镇分别成立护林中队,共设置21名中队长,23名副中队长,累计增加护林管理人员44名。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从原有护林员队伍中择优选聘护林中队长和副中队长,选聘程序按照通告、申请、审定、公示、聘用进行,实行县管、乡聘、乡用。护林中队与乡镇林长办、林业站、森防指挥部实行合署办公,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乡镇定期召开林业政策法规、资源管理、防灾减损、巡林护林等业务培训,提升护林中队工作水平。

保障待遇,确保后顾无忧

该县每年由县财政筹集近百万元,用以保障护林中队工资经费,全县护林中队基本实现了脱产巡林,切实解决了中队巡林的后顾之忧。具体工资标准为:中队长20000元/年、副中队长15000元/年,并建立完善工资动态逐年增长机制。每年购买人均600元意外人身保险,配备工作服人均2套。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0000-30000元工作经费。对有突出工作贡献的,上报县政府予以表彰、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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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清晰,确保落实落细

该县赋予护林中队的主要职责与普通护林员职责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最显著的特征是协助林长办监管护林员、服务护林员。具体为: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政策文件,定期召开护林员会议,及时向乡镇林长办汇报工作进度,指出存在问题,交流经验做法,提出工作计划;负责监督、指导乡镇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包括APP的安装、使用、运行维护和检查、指导巡山日志填写等),协助完成护林员培训和考核;负责乡镇森林防火宣传、护林员巡查监管,协助乡镇林长指导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灭火、病虫害调查、野生动植物及名木古树等森林资源工作;协助调查处理林业违法案件,完成县、乡林长办和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有了护林中队,就在乡镇与护林员之间架起了沟通桥梁,上传下达更加迅捷,组织管理更加有序,沟通交流更加直接,工作落实更加到位。

奖惩分明,确保高质高效

据了解,乡镇护林中队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聘用任命,隶属乡林长办直接管理。各乡镇对护林中队人员进行区域分工,签订管护责任协议,实行绩效考核,优胜劣汰,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氛围。对护林中队与所负责区域护林员考核结果挂钩,实行捆绑考核,每年评定“最美护林员”进行2000-4000元重奖。护林中队成员不仅自己要作好表率,更要对所辖区域护林员负责,其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护林中队的奖金待遇。

自护林中队成立以来,有效弥补乡镇林业站人员不足,护林员管理粗放的旧疾,有力提升了基层林业工作水平。据统计,今年全县护林中队共组织森林防灭火铜锣宣传队604支、驭马宣传队15支、摩托车宣传队45支、喇叭宣传队66支,排查森林火灾隐患52起,制止群众违规用火79起,协助提升护林员日均有效巡山达92%以上,协助林业违法案件查处13起,参与名木古树保护173人次等,特别是今年8至10月持续高温天气,沅陵县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森林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周祖军 瞿云

编辑:何峰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2/11/10/12031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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