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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靖州县人民检察院吴雪琴同志被评为“2022年度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个人”

近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表扬全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靖州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吴雪琴同志荣获“2022年度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个人”。

吴雪琴,靖州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四级警长。入职5年以来,严格遵守财务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善制度规范建设。依照上级院关于行装工作目标管理规定与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履行财物核算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做好年度预决算工作,做到预算精准化、预算执行规范化、预算信息公开化。在日常管理中,明确开支范围,规范报销程序,严格审批手续。抓好国有资产管理。树立“依法管产”理念,多措并举严格管理国有资产,实现资产管理规范化,减少资产流失。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吴雪琴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公正廉洁,不偏不倚,始终以检察业务工作为核心,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充分履行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责,提高检务保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袁洁馨

编辑:彭渊林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646748/58/12561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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