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麻阳县民政局召开打好重点民生保障工作推进会议,确定今年民政重点民生实事保障项目为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完成1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为逐步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底线,县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起,提高该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600元/年提高到5004元/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00元/月提高到650元/月。二是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0140元/年;农村特困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到6504元/年。三是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110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500元/月。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同等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一档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第二档按不低于孤儿标准的50%保障。四是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至每项80元/月。
截止4月底,该县提标增补工作已全面落实到位。1-3月份,全县共为6.48万困难群众发放救助保障资金1596.1万元。下一步,麻阳县民政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定带领下,开展适老化改造摸底工作,逐步完成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持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快推动基本民生向品质民生转变。(杨璇)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杨璇
编辑: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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