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烦心事”。5月15日,陇城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电话回访时,吴某感谢道。
2022年2月10日,吴某与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签订了房屋承建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总金额为人民币48万元整,等竣工验收通过后再支付总款项的百分之十。2022年10月13日,吴某向该工程公司支付建筑主体基本完工的费用人民币31万元整。因原合同未明确房屋性质,吴某认为48万元款项是建造精装房款,而工程公司认为只是建筑毛坯房款,导致后续工程停工,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至2023年3月31日,工程已停工5个月,施工工人也一直找吴某讨要未支付的工资,吴某遂向司法所反映,申请调解。司法所高度重视涉企纠纷,通过仔细查看合同资料、翻阅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实地调查走访,了解纠纷详细过程。4月3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实地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了调解方案,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终止2022年签订的房屋承建施工合同,工程公司将房屋维持现状交付给吴某,且外墙竹架赠送给吴某,因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吴某向工程公司额外支付补偿金人民币6万元整,限期一个星期内付清。工程公司则需将所有材料款、工人工资款等项目款结清,不得将工程欠款转移给吴某支付。至此,双方,双方握手言和,调解圆满结束。
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以来,通道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在解决涉企矛盾纠纷中体现出了独特的优势,使人民调解更好服务劳动者和企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建设。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杨盼 廖倚婧 吴明轩
编辑: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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