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 近日,辰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开展节前集中清查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是对城区的宾馆、酒吧、KTV、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每个检查组详细了解每处经营场所的经营情况,重点检查娱乐场所是否存在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招用未成年人、是否在显著的位置设置未成年人进入标志、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的标志等情况。
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325人次,警车21辆,清查公共场所135个,查处违规经营宾馆2家,整改治安消防隐患1处,同时发现很多家长带着孩子在KTV唱歌,检察官当场对家长们进行了现场普法。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下一步,该院将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监督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
检察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郑芬
编辑:杨超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