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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枪爆无小事 严打保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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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张羽格 石昕鑫 通道报道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通道县公安局持续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非法制造枪支案,及时消除辖区安全隐患。

近日,民警在工作中获悉,辖区石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民警登门询问并依法劝说,石某某承认其改装了一支射钉枪,经仔细搜查,查获了石某某藏匿在家中的射钉枪、钢珠及射钉枪底火。

石某某通过微信联系卖家以人民币200余元的价格购买了射钉器和底火。后又在网络平台、线下五金店分别购买了无缝钢管、不锈钢夹具、瞄准镜等配件,并在自家院子中,非法组装改造成射钉枪。经鉴定,该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

据石某某交代,因其喜好枪支,偶然一次在网上看到改装射钉枪的视频,便萌生了改装射钉枪的想法,于是购买了组装枪支的配件,私自进行改装。

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制造枪支罪,被通道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常规的射钉器不属于管制物品,可以自由流通,但如果对其进行改装,使其具有枪支性能则是违法犯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非法涉枪涉爆的行为具有极大危险性,直接影响社会安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广大群众如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并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来源:时刻新闻客户端

作者:张羽格 石昕鑫

编辑:刘顿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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