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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检察院团支部荣获“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称号

红网时刻怀化9月20日讯 (通讯员 马莹莹)近日,共青团湖南省委发布了《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表彰“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决定”》,洪江市检察院团支部被授予“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荣誉称号。

洪江市检察院团支部是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团结上进、朝气蓬勃的队伍。多年来在院党组和洪江市共青团委的正确领导下, 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青年干警特点,团结全院青年干警,始终保持青春激情,在日常工作中努力求新、求变、求进步, 展现了青年工作者的朝气活力,处处刻印着青年奋斗者的足迹,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马莹莹

编辑:杨伶霞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19/09/20/6057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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