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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检察院一司法救助案入选“五佳国家司法救助事例”

红网时刻怀化5月29日讯 (通讯员 刘婧怡)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服务脱贫攻坚优秀案事例办理单位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五佳国家司法救助事例”“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进行表彰,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马丽丽(化名)司法救助案入选“五佳国家司法救助事例”。

长期以来,辰溪县检察院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中,缺乏对司法救助程序的创造性运用,采用单一、被动、程序化的方式,既没有深入了解被救助对象的生活困境、全面改善其生活条件,也没有竭力为其扫除案件阴影,止步于暂时性缓解被救助对象的紧迫困难,让司法救助发展成检察业务的短板。

近两年来,辰溪县检察院狠下决心补齐短板,认真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战的职能,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结合在一起,通过三级联动、精准救助、多元救助,充分整合其他政府部门、社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有效凝聚脱贫攻坚路上的检察力量,力争为众多贫困家庭摆脱“冰山”、泼洒“阳光”。实现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质的飞跃,非一日之功。经过坚持不懈的实践与磨砺,至今辰溪县检察院已办理数起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多次被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报道,予以表扬。

本次入选“五佳国家司法救助事例”的马丽丽(化名)司法救助案,马丽丽(化名)系未成年人,被其父亲强奸,其母亲患有智力障碍,其爷爷年事已高,还有年仅两岁幼弟需抚养,这个“病势已沉”的家庭,虽然已住在享受异地搬迁政策的新家,但仍是全村仅余的三户未能按期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之一。基于本案特殊情况,辰溪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开展特殊救助,坚持对未成年救助申请人的特殊、优先、全面保护原则,将“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衔接:既着眼于帮助其摆脱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又关心其未来健康成长,借助国家扶贫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在生活帮扶、法律援助、心理抚慰、救扶衔接等方面多措并举。经过一次次的走访与见面、宽慰和鼓励,马丽丽(化名)一家终于挣脱桎梏、扫除阴霾,重焕生机与活力,开启美好新篇章。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刘倩怡

编辑:杨伶霞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0/05/29/7299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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