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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典型人物】邓磊:亮剑扫黑恶 忠诚熠警徽

红网时刻记者 王石磊 通讯员 代李泉 罗明媚 沅陵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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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磊,男,38岁,中共党员,二级警督,现任沅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5次,先进个人4次,优秀共产党员2次。从警15年以来,他始终牢记入警誓词,以细致扎实、不畏艰难的工作作风,任劳任怨,敢打敢拼,勤于思考,不断求索,屡有建树,为扫黑除恶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他深刻把握黑恶打击方针之“早”

作为打击拳头队伍领头雁的邓磊同志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沅陵警方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征集线索来源。2018年5月15日,县局通过线索摸排得知,向某、胡某、张某等人自2015年起在该镇陶饭铺村非法开采石煤矿,破坏矿产资源价巨大。

邓磊身为案件的主要侦办人,他通过深入调查,开展线索甄别和侦查收集证据工作,发现了以向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等多起违法犯罪案件,该团伙在沅陵县城及周边地区进行垄断市场,社会危害性较大,对当地的社会经济、治安秩序造成了较大影响。

邓磊带领扫黑除恶侦查组民警夜以继日辗转多地,认真梳理各项侦查情况后,坚持以“凤鸣街聚众斗殴案”为突破口,他大胆提出可尝试适合新局势的“由证到供”的办案模式,以一举突破全案的办案思路。邓磊根据前期的工作情况,为主制定了完整的抓捕行动方案,为精准打击奠定扎实基础,先后抓获团伙头目向某及其全部涉案骨干人员,掌握该团伙涉嫌的15起违法犯罪案件,固定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

他坚守初心务求黑恶打击之“狠”

2018年11月,湖南省公安厅接到举报,反映沅水流域河道采砂涉黑涉恶严重。这条线索得到省市两级领导高度重视,副省长、厅长许显辉责成公安机关彻查。市公安局迅速组建工作专班,抽调15名精干警力,由邓磊同志担任案件主办侦查员,负责牵头侦办沅水流域沅陵段非法采矿案。

由于该案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案件线索少,侦查工作遇到各种难题,面临各方压力,案件调查阻力很大。邓磊顶住压力,潜入采砂行业领域秘密侦查。为尽快取得案件的实质性突破,他带领专案组从2014年的河道采砂权公开拍卖开始调查,逐一排查涉嫌的犯罪。在案件侦办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呈现。邓磊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精神,决定从外围入手,调查各采砂船实际情况,揭穿了各标段虚假账目内幕,为案件成功办理奠定了基础。

2019年3月,专案组组织警力统一收网,先后抓获以刘某文、刘某祥、向某为首的一批犯罪嫌疑人。同时,邓磊在办理案件时注重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上,追回涉案资金千余万元,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处理公职人员20余人。

他坚定执法必求黑恶打击之“准”

黑恶犯罪案件案情庞杂,邓磊着力提高证据搜集固定能力,思考的是必须坚定执法认识,准确定性、不枉不纵。为此,他积极联系政法各部门,认真听取意见,确保案件诉得出,违法人员判得了,经得起历史考验。

在扫黑除恶“六清”专项行动刚开始,邓磊积极投入到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中。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加班成了邓磊和侦查组成员的家常便饭。白天,他梳理线索,走访、核实举报情节;晚上,他找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书籍,对着白天梳理的问题,一条一条过、一个一个总结、一点一点积累,撰写核查报告结论,做到条条线索核查,条条线索反馈。

在邓磊眼里,很多线索虽然是个案,但其中隐藏着许多群众的疾苦、掩盖着许多群众利益受损的案件,必须定性准确,这也是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王石磊

编辑:张金东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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