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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林长制与平安林区建设结出双赢之花

红网时刻通讯员 罗洁 会同报道

会同县地处湘黔两省交界之地,雪峰山脉的西南,林业用地面积255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75.7%,森林蓄积量90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达73.87%,是全国重点林区县之一。会同县在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中特别注重从制度层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和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行林长制的主体责任,以平安林区创建作为切入点,推行“林长+警长”“生态+平安”制,效果显著。

多长结合 齐抓共管

今年以来,会同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在全县范围内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组加山头的五级的林长制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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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会同县委书记、总林长周立志同志到中科院森林生态实验站磨哨生态站调研林长制与平安林区创建工作。

会同县林长制体系由县委书记和县长分别担任林长和第一副林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林业副县长任副林长,县人大常委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副县长任林长成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任总督察长;乡镇参照县级设立。

同时,会同县创新推动“林长+警长+督察长+技术林长”四长工作模式,由县林长办牵头,县委政法委协作,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等成员单位联合行动,形成多部门联动、有效追责、层层监管的涉林执法及监督链条。

多措并举 因地制宜

围绕林长制推行的要求,结合会同林区实际,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林区林长制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林湿”,着力推动保护发展,把握“长”这个核心,着力健全组织体系,抓住“制”这个关键,着力推进建章立制,通过做实“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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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角。

除了管好“山头”,会同瞄准推进自然保护区与湿地保护修复和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构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落实保护区与湿地总量管控目标,加强重要森林与湿地建设,特别是建设高质量的鹰嘴界自然保护区与渠水、巫水湿地公园,建立用途管控机制,完善自然保护区与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实施多种措施并举,稳步提高保护区质量建设与湿地保护率。

多种宣传 营造氛围

强化宣传发动,实施以防为先。一是以全县会议宣传部署,以落实为抓手,促进工作进度。二是拓展宣传形式,在县政务网设立《林长制》专栏,通过微信、报刊媒体、标语等广泛宣传。三是结合乡村振兴、森林病虫害防治、油茶产业及营造林技术培训等多项工作开展宣传。四是每年的3月与9月,在县森防指的牵头下,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开展宣讲,传递“生态会同、平安会同、平安林区”理念,营造浓厚宣传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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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多次入校进行森林防灭火宣传。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级、各职能部门投入宣传资金达20万元以上,书写宣传标语2000余条,今年来共印制涉林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册10万余本及宣传单8万多份,出动宣传车400余辆次。

多方发力 成效明显

会同县创新建立起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担任林区“副总警长”,18个乡镇林区与重点单位部门设立一、二级警长的责任体系,并将其纳入单位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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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省驻村工作队与广坪镇政府、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就深入开展平安林区创建进行交流探讨。

在持续开展的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中,打防并重,针对森林保护、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等开展专项治理,并以乡镇为责任主体,以职能部门为牵头单位,落实村级、组级、山头林长等护林队伍排查和监控措施,整合林业、公安、市监、国土和乡(镇、场)村的力量,从严开展打击行动,打击与保护并行,保障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合力共创平安林区。截至目前,会同县今年共办理涉林行政案件43起、林业刑事案件35起。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罗洁

编辑:梁馨雨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1/11/03/10359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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