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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发布“十二条禁令” 严查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

怀化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十二条禁令

1.严禁教师在本人或亲友家中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2.严禁教师本人或以他人名义租用、借用场地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3.严禁教师到学生家中或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提供的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4.严禁教师利用游学、研学、夏令营、冬令营、思维素养等名义变相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5.严禁教师利用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提供的生源和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6.严禁教师违反国家关于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规定组织开展校外培训;

7.严禁教师到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兼职或兼薪从事校外培训;

8.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等机构或他人介绍培训生源、提供学生信息;

9. 严禁教师组织中小学生参与各类违规竞赛活动;

10.严禁教师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11.严禁教师将教学进度、作业管理、考试评价等与校外培训挂钩;

12.严禁教师违规入股经营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何峰

编辑:刘顿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h.rednet.cn/content/2022/06/20/11409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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