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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通报5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2022年1月,怀化市纪委监委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出从严处理规定以来,仍有少数党员和公职人员无视规定,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洪江市统计局原局长向波醉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3月9日22时20分许,向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包茂高速桐木收费站出口处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98.8mg/100ml,向波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五年的行政处罚。2022年7月9日,洪江市人民法院判决向波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2年11月,向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辰溪县仙人湾瑶族乡党委原书记米仁勇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10月4日1时18分,米仁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鹤城区迎丰东路石门路段处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72mg/100ml,米仁勇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米仁勇受到免职处理,2022年12月被立案审查。

3.通道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原成员、政工室原主任钟静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9月21日1时37分,钟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通道县双江镇黄柏村萨岁广场路段处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51mg/100ml,钟静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钟静受到免职处理,2022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鹤城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原科长危华华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5月4日20时39分,危华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杨黄公路20公里处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38mg/100ml,危华华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7月,危华华受到免职处理,2022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溆浦县桥江镇新田学校原副校长舒作伟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3月19日20时5分,舒作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溆浦县桥江镇林家坡村路段处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78mg/100ml,舒作伟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舒作伟受到免职处理,2022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不知敬畏、心存侥幸、违法乱纪。全市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带头遵纪守法。

通报强调,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节点”即是“考点”。全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督促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关于酒驾醉驾、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打牌赌博“四个从严处理”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力度。对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综合运用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深挖背后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释放正风肃纪“一刻不停”的强烈信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清廉怀化

编辑:梁馨雨

本文为怀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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