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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黔城镇:建房安全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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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在洪江市市治所在地黔城镇,2023年居民自建房安全宣传月暨地质灾害知识宣传活动周全面启动。重点宣传《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房屋安全鉴定暂行管理办法》、《怀化市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推广普及自建房安全教育知识、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常识,农村地区应对山体崩塌、泥石流、山洪地质灾害及矿山整治等科技知识。通过现场讲解、咨询服务、发放资料、登记备案等方式,引导居民增强了对建筑住房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市民遵守安全法规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群众自觉防灾减灾的应知与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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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全镇居民自建房众多、经营性自建房情况复杂的形势,黔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全面部署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通过“百日攻坚行动”,首先做好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全面摸底、排查、鉴定和整治工作。对鉴定为C、D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分别采取限期拆除、封控警示、停业整顿、除险加固等措施完成精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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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以来,在全镇范围内对前期鉴定为危房的自建房普遍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落实整改全部到位。为巩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效,黔城镇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政策文件和规定标准,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建立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对自建房定期巡查。明确党政班子成员和协管领导联村,负责各村(社区)的自建房安全管理,驻村干部配合村支两委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商解决,并把房屋安全鉴定、危险隐患排查处置逐步推广到全镇所有居民自建房,建立健全自建房档案与安全管理台账,有力消除了安全隐患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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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管理,确保新建房安全合规。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农业农村、经管等部门协同联动,通过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规范居民自建房的申请报批、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及安全鉴定等程序与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今年以来,全镇新批准的自建房做到了规划许可、宅基地审批、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百分之百,有效保障了居民建房长治久安。(杨爱平 曾庆文 )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杨爱平 曾庆文

编辑: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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